律師老錢法眼看收藏系列文章
引言:中國文博界第二場戰爭將全面啟動!如果說通過民間收藏家全面維權,終結了無據打假的行為,是收藏界的第一場戰爭。那么,依法終結文物的無據鑒定行為,全面規范和推進有據鑒定行業的發展,將是另一場艱苦卓絕的戰爭!中國收藏家們,我們共同努力吧,見證歷史的時代到來了!
收藏界的無據打假是個禍害,那么無據鑒定就是破壞文物的罪魁禍首。近年,我針對無據鑒定進行了系統研究,做了一系列針對無據打假的訴訟維權和法治宣傳,無據打假被打得滿地找牙,無據打假現在已經不敢隨便亂說話,那么接下來我們要解決的就是無據鑒定的問題。
一、無據鑒定的表現形式
為什么說是無據鑒定。所有的文物藝術品鑒定領域的鑒定專家、鑒定機構,鑒定方法,都存在一個問題——這件東西,到底是真的,是假的,是贗品、還是仿品,所有的判斷,都是沒有依據的。我們代理的王剛砸寶案件正是如此!
當年北京電視臺天下收藏欄目,做了六年的節目,砸了三百多件東西,他所依據的鑒定居然是一張紙!一張紙上就是幾十個字,最多幾百個字,就是“某項藏品經鑒定認為,藏品粗俗、丑陋、或者是釉面不對,判定是現代仿品?!比缓笸鮿偩鸵罁@幾個人寫的東西就在節目上把東西給砸掉,六年多砸了三百多件,幾乎都是一個模式,就是這些所謂的鑒定專家,到現場這么看了幾眼,不到十分鐘,連上手都沒有上手,就看這個東西,然后寫一個生死文書,鑒定結論,鑒定結論的落款處,不敢寫上鑒定專家的名字。我們把天下收藏欄目送上法庭,告的王剛、翟健明、王春成,還有老外,叫拉達。鑒定專家這三個人的,名字,不是寫的身份證上的名字,胡亂寫的字,誰也不認識的名字。在法庭上我們問對方律師,這三個字是誰寫的,對方律師說不知道。這種鑒定方式,居然能夠作為砸碎文物藝術品的依據,實在是歷史的悲哀,是無據鑒定對文物文化的侵害,是無據鑒定者對文物的犯罪。
甚至還有更荒唐的,我們代理的王志成和北京泛海公司的十億的文物藝術品交易糾紛。買方帶著王春成等幾個所謂的專家,到現場去看了一下四十分鐘不到,看了755件古陶瓷,然后他就說沒有一件是真的,全是仿品。泛海公司老板和王志成都傻眼了,雙方打官司,法官最還認可了。依據合同約定,買方可以委托專家鑒定,只要專家認定沒有收藏價值,就可以毀約,退款。最后王志成十億買賣,就被偽專家一句話給否了,而且偽專家還不承擔任何責任。
通過大量的案例,我們研究得出結論,國內文博機構征集、拍賣、買賣、回流的文物,全是無據鑒定。這些流程即使是有科檢作為輔助,也是以目鑒為主要判斷標準。這些目鑒基本沒有形成書面文件,沒有目鑒者簽名,沒有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的鑒定機構,蓋上鑒定機構的公章,專家簽名,承諾承擔法律責任等鑒定必須要素。
國家一年花幾百個億購買的文物藝術品,這些都沒有有據鑒定。甚至,國家對文物類犯罪的刑事打擊,也沒有有據鑒定。
延安兩個商人在延安地攤上買的兩個小玉片,幾本古籍,最后公檢法委托延安一個事業單位——文物考古研究所,出具證明玉片和古籍屬于文物。這一證明,存在基本上所有無據鑒定的問題,而司法系統就要依據這一證明定罪量刑。最后在我們強力的維權之下,辯護之下,被告人關了多長時間,就判了多長時間。
二、有據鑒定規范化需要引入法律思維
國內收藏的文物藝術品,在國際上沒有話語權,形成不了交易,不能實現金融化,怪不得銀行不能認可質押貸款,所有的一切就是鑒定是無據的。今天這次研討會就要著力解決鑒定有據規范化的問題。引入法律思想,引入辦案的證據體系和法律方法。
我本人做了20年法官,18年律師,在進入該領域后,發現這個領域如此荒唐,一個價值幾個億的東西的鑒定居然沒有科檢,不講究程序,沒有專家的簽名,居然不承擔法律責任,居然沒有人坐牢,行業難道能形成公信力?這種無據鑒定,永遠不可能建立交易規則,不會讓買方相信,不會讓金融體系介入。今天研討會就是要共同研究有據鑒定的基礎,如何在實踐中加以解決?
我們辦案子,這個人是誰殺的,東西是誰盜竊的,從辦案角度,尋找證據,誰有時間,作案動機、誰到過現場,使用什么工具,留下什么痕跡,有哪些直接證據,哪些間接證據,那么所有證據形成鎖鏈之后,我推定,這個就是你干的。你到過現場,有作案動機,得出結論,八九不離十。這些所有的證據最終得出結論,把這一套思想方法,應用到有據鑒定中來。
判斷它是元青花,主張是到代元青花,主張者拿出證據來,圖片、器型、釉面、工藝跟元青花做一個對比,有一個初步證據。鑒定機構就與辦案機構一樣,判斷是不是元青花。
首先,科檢所有儀器,都是國家認可的,當下最先進的儀器,這個儀器不是什么儀器都可以的,(就像醫院里面的核磁共振儀器)應該是國家認可的機器,才可以做出結論。經過檢測,得出幾十個元素,從老化、化學、物理等方面進行判斷。同時,科檢還可以借助以前發現的幾百個窯口的數據,例如科學院馮松林做的科學數據庫(國家認可的數據),與檢測數據進行對比,得出一個初步結論。
其次,在初步結論的基礎上,請專家進行目鑒,目鑒也要有一個審查判斷,也要對專家進行審核。之前,有一些鑒定的專家為什么做出的結論,不能采信,不能作為斷案依據,除了專家的鑒定行為不規范之外,專家的主體資格沒有人審查,在故宮博物院工作20年,就是全才?就能參與任何鑒定?在故宮博物院連瓷器都沒有玩過,怎么就來鑒定瓷器?所有對專家要有一個專業鑒定、評估,確定專家就是鑒定項目的專家。專家的目鑒,最大問題是,目鑒是無形的、是感覺的、是經驗的綜合判斷和累積,所有的經驗都是在專家腦子里面的。實踐中,并非經歷越多就能判斷的越準。就像在醫院里面,看的病人越多,就能看病嗎?這是荒唐的。專家的無形的鑒定行為,要有形化,專家對問題、東西的判斷,要讓它形成書面的東西,形成可視的東西,錄成視頻,專家認定元青花、認定仿品的整個過程,要講出道理。需要簽字并承擔法律責任?,F在專家都是不承擔法律責任的。專家無形變有形,不承擔責任的變成承擔責任的。專家本身的判斷,本身的審查。
最后,做出一本公司的鑒定證書。包括公司對東西的拍照、命名、尺寸、清晰的圖片、器物科檢的形狀、因素、還有各種數據和數據對比情況,科檢的結論,目鑒的結論,包括文獻資料的結論,最后公司蓋章,做出承諾。
同時,如果有必要加上律師事務所的法律評估。
一是律師事務所要把所有的鑒定行為、鑒定主體、鑒定責任、鑒定人的資質,做一個形式審查。對機構的合法性、資質、能否從事文物鑒定、能否從事藝術品鑒定、專家是否合法、專家與公司形成的法律關系,專家與公司是否承擔連帶責任,得出的結論的流程是否規范。
二是律師事務所要從一開始就評估委托藏家持有的是否合法。律師事務所的服務平臺就是貫穿到鑒定的所有流程,藏家拿出藏品,委托機構進行鑒定,律師事務所要首先對收藏的物品進行來源合法的法律評估,對藏家主體,是否參與盜墓、盜竊、有無資金參與收藏等情況都要進行審查。收藏行為是在那里購買,要有合法說法,文物商店買的要提供發票,古玩城買的都有一個證據證明。沒有證據證明你參與過盜墓、沒有證據證明你在盜墓現場,買過文物,就推定,收藏行為就是合法的,收藏的東西只要不屬于國家正在通緝的國家失竊的盜墓出來的不能流通的,排除之后,得出結論收藏主體合法、收藏標的合法、收藏行為合法、享有藏品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可以拿藏品去委托鑒定機構鑒定。
三是鑒定機構進行審查。對鑒定機構也要進行審查,有沒有工商局注冊文物鑒定的經營范圍,有沒有專業人士、專家隊伍,過去這些都不審查的,只要是故宮博物院曾經工作過的,當過拍賣行老板、當過古玩商的,就變成了鑒定專家,例如翟健明,商人,倒賣文物的商人,就堂而皇之的去電視臺做鑒定專家,這是開玩笑,極度不負責任。對專家、鑒定機構、鑒定機構的流程、對鑒定機構的設備、鑒定機構的所有行為要進行全面的審查,律師事務所要出具法律文件,最后出了問題,我們要承擔責任。
三、有據鑒定規范化的核心就是責任確定化
完善整個有據鑒定規范化之后,有據鑒定得出的結論就沒有任何人能夠推翻。誰要來推翻,如果沒有證據,就是無據打假。無據打假,造成鑒定機構名義的損害,就要告你誹謗!如果無據打假,鑒定是假的,鑒定方法是錯誤的,就是毀壞公司的聲譽,我就可以告你,導致交易的失敗,藏家簽約了,造成損失了,就要賠償,就要讓你坐牢。按照刑法規定,毀壞藏品的聲譽、公司的聲譽,你要坐牢的。鑒定公司通過幾次官司,誰又敢沒有證據就胡說我們是假的。我們所有程序都走完了。就像法院一樣,法院判了,有證據,判決生效了,你的申訴也不影響法院的執行。除非拿出相反的證據,法院判了殺人,最后被殺的人回來了,但這個是不可能的。我們所有檢測的幾十道工序,幾十道檢測,得出物理的結論,這個結論是任何人推翻不了的。鑒定是瓷器的,除非拿出證據證明來我這個是塑料的,說我鑒定是錯的。流程走完后,就能形成一個規則體系,之后,鑒定規則就樹立了。一大批有責任感的,有品牌效應的,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的,有非常高尖的科檢手段的,這些鑒定機構拿出的鑒定,銀行還會不認嗎?肯定會認。
獨立承擔法律責任,鑒定錯了是要賠的,是要坐牢的。如果弄虛作假,鑒定結論是元青花,最終發現是假元青花,是現代仿的,害人家買了以后錯了,花了500萬買的,鑒定機構是要賠人家500萬的;如果是故意,還構成共同詐騙;如果是重大過失,把鑒定結論張冠李戴,也要承擔法律責任;如果是文物,國家一級文物,由于你的過錯,鑒定成仿品,最后給毀掉了,就是過失毀壞文物犯罪。
今天你給了我錢,我就說是真的,明天你不給我錢,我就說是假的,后天你再給我錢,我又說你是真的,現在就是這個局面。無據鑒定有可能構成詐騙犯罪,有可能構成玩忽職守,有可能導致國有資產流失,有可能導致回流文物造成國家損失,這些全部規范了,偽鑒定專家還敢亂收錢嗎?還敢亂說話?
四、有據鑒定規范化亟需行業自律規則的制定
所以通過這些分析,我有一個想法,今天請各位專家鑒定專家、眼學專家、科檢專家、金融家共同商討一個制定我們這個行業的文物藝術品鑒定程序規則,規則從收藏家,持有人委托鑒定機構鑒定開始,鑒定機構跟持有人、委托人、委托關系權利義務,責任承擔,鑒定機構的機構和專家怎么承擔連帶責任,鑒定主體、鑒定機構權利義務、責任體系、鑒定流程、科檢規范、目鑒規范、目鑒和科檢結合、目鑒有形化、目鑒依托于文獻資料,直至鑒定結論,鑒定結論的承諾、責任承擔、法律追究、形成行業自律。
依靠國家短期之內在行業內部難以達成一致,推動困難,民間藏家、草根、民間鑒定機構的合法權益如果等待國家來推動,市場規范化進程必然受到影響。同時,有一些部門還在拼命鼓吹說民間收藏90%是假的,元青花全世界只有三百件,汝窯只有七十多件。如果還用這種理念來推動市場,整個市場又將陷入僵化。
所以今天我們要探討文物藝術品鑒定的程序規則。第一,制定規則有沒有必要,怎么制定?第二個我們鑒定機構到底怎么鑒定才能形成公信力?第三個目鑒專家怎么與科檢結合,目鑒怎么形成,無形到有形?從經驗、判斷、轉化為可以考察的、可以對比的、留下痕跡的一個鑒定資料?最后有據的鑒定應該具有什么元素、有什么流程、應該承擔什么責任?無據鑒定應該承擔什么責任?刑事、民事、行業責任、品牌責任,最終實現我們整個行業的良性化、公信力和取信于民、取信于機構、才有可能有據鑒定、有據評估、有據交易、打破之前的混亂狀態,徹底解決信息嚴重不對稱。
一個雞缸杯賣個兩三個億,一個一般的鬼谷子下山,藏家手里頭多了去了,賣兩三個億,私下又白菜價外流了。完全依靠信息不對稱來互騙,你騙我,我騙你,這個市場永遠也不可能形成。所以我們今天把鑒定的程序規則。
五、有據鑒定規范化的五大共識
今天要先形成五大共識:第一,鑒定要有據有沒有必要;第二,鑒定一定要由鑒定機構和鑒定專家共同完成;第三,鑒定是一整套流程規則體系;第四,鑒定要承擔法律責任;第五,鑒定的有據化,必須有整套的規則體系來規范。
大家有據可循,最終行業就能起來,對我們來說是巨大的機會。前幾次,我在北大一帶一路高峰論壇上,做了專題演講。未來我們在一帶一路的沿線國家要建一個博物館,或者若干個博物館,如果鑒定真偽問題都解決不了,我們怎么走出去?機會是太多了,機會對我們來說是千載難逢的。由于之前的亂象,之前的無據,使得我們成為規則的制定者,也是規則的實踐者,我們是這個行業的領跑者,我們也是這個行業的受益者。
這是我拋磚引玉,主旨演講。我們每個人十分鐘,從各自角度,鑒定公司,文物藝術品鑒定應該解決什么問題;鑒定專家,眼學怎么變成有形的,讓人信賴的模式;金融機構,怎么金融化;藝術品市場,怎么解決市場中的藝術品鑒定問題。我們各抒己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