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辱使命、守土盡責》
對于民間收藏,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侯云春有兩點看法:
其一,收藏可以增加人們的財產性收入,能夠提高人們的鑒賞水平和文化素質,有利于社會和諧與穩定;
其二,鼓勵民間收藏,活躍民間收藏市場,有利于擴大內需,促進經濟發展。
政府的文物商店收購的社會古玩通過外貿部門大量出口,作為商業行為,歸屬商業局管理,所以國家起初并沒有設立文物機構。
國家意識到這種不可再生的財富流失會帶來嚴重后果,才建立了文物部門。將大量社會文物從外貿部接管過來是為了強化文化功能、保護社會文物,國務院當時發了許多文件,就是規范這件事的。改開至2017年文物局歸屬文化部管縖。
沒想到文物局成立后,近三十年的業績有目共睹,不可再生的文物流失並未改善反而日益嚴重觸目驚心,缺失了社會考古學,多了權力尋租地、多了商業利益行為,巨資境外回購成了主流與業績,例如去歐洲為故宮買回一只沒有文化意義的普品“明成化斗彩雞紋小茶杯”流出國資叁仟萬元成為了功績,因為故宮一對普品三秋紋小茶杯官網宣稱價值10億美金約70億人民幣合1.5噸黃金。而文化部的學術專家、搶救歷史文物的功臣如史樹青、孫學海等搶救下的千萬件文物,其歷史和學術意義任何一件都比“三秋杯”“雞缸杯”有文化,反而被“舊貨邦會系”誣陷排斥、甚至連文化部老專家史樹青的“越王劍”都捐贈無門!
他們說:全世界沒有一件王羲之真跡;
他們說:宋代只有汝、官、哥、定、鈞五大名窯,唯有一件柴窯器在日本;
他們說:北宋汝窯全世界不過百余件;
他們說:宋代哥窯全世界不過三百件;
他們說:元青花全世界不過三百幾十件,畫人物的元青花不過十件;
他們說:蘭釉龍紋梅瓶值40億;
他們說:永樂壓手杯只有三件半;
他們說:黃地粉彩鏤空轉心瓶是故宮的鎮院之寶;
他們說:黃地軋道琺瑯彩開光山水詩文四方型茶壺是孤品;
他們說:多種工藝瓶(瓷王)全球僅一件;
他們說:成化三秋杯值10億美元;
他們說:......。
歷史會記住這個“笑話”、記住這段時期的傷痛。會在中國文物史上,把這些不入等級的普品雞缸杯、三秋紋小茶杯等和這些權力尋租者一起釘在中國文物的恥辱柱上。
滅人之國,必先去其史。再也不要說:“億民炒古玩、歷史文物全玩完”“我就是不認,等我死了由你們說”。聯合國的統計:中國是世界上文物流失最嚴重的國家,20世紀80年代以后,走私出境的文物至少有6000萬件。
內外勾結炒古玩的黑手是利益集團的權力尋租,造成了中華五千年歷史文物的大劫難觸目驚心!
“北京首都博物館2009、2010年兩年文物專項支出超10億元”,也是該館征集部與北京電視臺《天下收藏》投資人、香港文物掮客翟健民勾結惡意砸毀社會文物的7年,文物部門還為這違法行為站臺背書。
近三十年來文物部門的“作為”人民看不懂,所以想問為什么:
1)2005年文物局就明確統計數字有二十萬座古墓被盜掘(至2017年尚未統計),為什么文物局承認古墓被盜,卻不承認巨量出土文物流失?
2)中央領導要求人民“不辱使命、守土盡責”,為什么文物局不提長達幾十年文物流失嚴重的問題及措施?
3)為什么文物部門用國家財政數拾億巨款購買非法外流的普品“文物”?商業操弄成天價的普品雞紋小杯等是值得政府花費巨資搶救的歷史“文物”嗎?文化意義能與捐贈被拒的“越王劍”相比?
4)為什么文物部門用國資回購不公示來源去脈?為什么(央視鑒寶網)查閱了該局2011年收支決算情況信息公開欄,只有標題,內容是亂碼。數拾億國資回購的“文物”在那里展示?
5)為什么2010年聯合國公布的從香港入境 到中國內地的藝術品總額為1270萬 歐元 ,但國內的統計 數據 僅為170萬歐元······?
6)為什么文物局拒絕皿方罍主人的無償捐贈,卻通過外國拍賣公司主動提價近二億回購這件缺蓋青銅器?
7)為什么閉口不談億萬件文物流岀境外,卻熱衷于流出百億國資去境外拍賣行天價回購普品?為什么無視社會上利益集團流岀數百億資本在境外拍買普品和洗錢?
8)為什么啟動海外回流文物交易市場,公告稱流落海外有超過1000萬件。歷經境外篩選后要回流,稱“文物”要歸國、“來源不明”要收留,並且要展售、交易、拍賣,把文化產業變為回購境外古玩是一個能讓巨量資金失控外流的通道。
回流不是產業,而是一個明顯的大陷阱。境外的一只雞紋小酒杯(民間質疑是康熙仿品)因為博物院有相類“文物”而流失國內資金2.8億元、1000萬件要流失資金……萬億?!國內有億萬件“社會文物”,那回流1000萬件市場在那里?繼續以“來源不明”否認國內社會文物?
9)為什么文物局支持在主流媒體上公然砸毀社會傳統文化藝術品?為什么“無據打假”“無據鑒定”“無據確權”?
10)為什么文物部門和利益集團一起無據打假,動用傳媒宣傳民間文物99%是假的?
11)為什么文物局進行傳統文化藝術品普查時備十把“尙方寶錘”準備砸無據打假的民間古玩?
12)為什么文物局從不搶救也不允許人民搶救收藏流散社會的傳統文化藝術品?
13)為什么文物局不支持人民捐贈北大等院校傳統文化教育藝術館?
14)為什么人民無償捐贈傳統文化藝術品竟要遭到查處打壓?
15)法律規定,公民持有的傳統藝術品屬于物質財產,其財產的權屬無須證明,即持有人所有。其他任何機構和個人無權確認。為什么參展商在途中被抓、收藏家在古玩店買玉后同樣以販賣文物罪被抓。為什么利用部委公權力阻止民間合法收藏古玩的權利?
16)1949——1979年,故宮文物経民間征集總量增長到170萬件,那是歷史上唯一沒有盜墓賊的年代。1979年至今文物流失出境億萬件,故宮文物卻依然還是170萬件,試問這30多年是不是浩劫?僅一個韓國商社金一喜社長在中國就采購了200多集裝箱的文物有60萬件,是故宮的三分之一還多。在韓國這樣的收藏家還有幾十位!誰造成了觸目驚心的浩劫?為什么文物局無動于衷?
17)為什么用公權力誣陷打壓民間保衛文化遺產博物館“冀寶齋”?以致黨員村支書、搶救保護傳統文化遺存的功臣含寃致死!
18)為什么文物局用行政手段打壓“民保會”在北京展示民間收藏傳統文化藝術品?
“中國戰略與管理研究會民間文物保護委員會”會長在國家文物局座談會上的發言“民間收藏文物的現狀”:“中國戰略與管理研究會民間文物保護委員會根據中戰會領導部署,在19大召開以前,認真調查、發現、保護民間所收藏的填補歷史空白的國之重器數量及現狀。按此部署,文保會的調查結果簡述如下:中國民間有大量重量級的古代青銅器。其中,最長的古代青銅劍長度達到了6至8米;青銅地動儀寬、高2.4米,重2000公斤;一組青銅鼎最小的1.66米高,最大的高4.87米,總重量18噸的九個鼎中黃金含量就不下1.5噸之多,鼎周邊刻有2萬多字夏代銘文;調查發現的鎏金大編鐘,僅一個收藏家就多達10幾組套;各種青銅車馬(大的超過原實物)不計其數???!?br style="margin: 0px; padding: 0px; max-width: 100%; box-sizing: border-box !important; word-wrap: break-word !important;"/>民間有傳統藝術品就違法嗎?相比普品三秋杯、雞缸杯,民間有文化精品錯了嗎?
19)為什么文物部門不提科技鑒定?“有據鑒定”才是完備了證據體系與司法功能。
20)為什么炒作“文物”概念、制造輿論圍剿、公然打砸民藏、放任文物外流,利用館藏文物的滯后、鼓吹境外回購、勾結港臺掮客、通過境外競拍、天價洗錢回購。
21)趙泰來先生境外10萬件文物要回歸祖國,十多年前辛苦赴京為無償捐贈展出,應邀參會的文物部門竟然1件都不要。為什么?
22)“國民黨政府行政院訓示教育部的“清理戰時文物損失委員會”清理戰時文物損失,調查結果是戰時我國公私文物損失了3607074件又1870箱”。由于國民黨將南遷文物部份由陸路運臺被阻,留藏在大陸。若干年之后、原責任人已故,后人將遺物逐漸大量入市。文物局承認真相,但愛國藏家獲得后紛紛表示欲捐贈國家被拒。證據確鑿為什么故意否認、拒不接納?文物主管部門近30年來究竟為民間搶救保護中華傳統文化藝術品遺存做了些什么?
1949——1979年,故宮文物経民間征集總量增長到170萬件,那是歷史上唯一沒有盜墓賊的年代。1979年至今文物流失出境億萬件,故宮文物卻依然還是170萬件,試問這30多年是不是浩劫?誰造成了觸目驚心的浩劫?
30年多來文物外流觸目驚心!為什么文物局明知而不作為?相反誣陷打壓公民傾盡全力保衛文化遺存的愛國行為!文物部門首先要遵紀守法、更不能違憲,假如文物局的存在對人民搶救保護歷史傳統文化藝術品還有正能量,應在《文物保護法》中明確文物部門必須承擔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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